3月15日,赤峰市城建集团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学习宣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宣讲报告会。会议邀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全区高效理论宣讲团”成员、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成员、赤峰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党总支书记徐利颖进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宣讲。
宣讲围绕《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影响和意义等三个方面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行深入解读。通过本次宣讲,进一步加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理解。
赤峰市城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国丛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专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张国丛书记指出,集团各党组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宣传宣讲工作。要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的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五个认同”“三个离不开”思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
赤峰市城建集团党委副书记潘志伟就落实安排部署专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潘志伟副书记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抓紧时间召开民族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各项民族政策,要加强对员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日常教育培训,创新方式方法,讲究工作实效,保质保量的完成学习宣讲教育工作。
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托管公司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干部代表及宣传骨干参加会议。